2006年5月8日,星期一(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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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全搜索
黄震

  五粮液酒瓶里装假酒
  假冒注册商品构成犯罪
  黄味金与常荣芳两人约定,由黄提供原酒,常组织包装材料及商标,共同生产假冒名酒。之后,常荣芳雇人将“绵竹大曲”、“江口醇”、“尖庄”、“泸州”老窖二曲等酒运至常荣芳租赁的出租房内,由常荣芳组织“剑南春”、“全兴”、“五粮液”、“泸州”等名酒的商标及包装,并雇人清洗酒瓶,翻装白酒。共计粘贴“剑南春”商标648份、“全兴”商标300份、“泸州”商标88份、“五粮液”商标96份。

  点评
  黄味金、常荣芳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非法使用“剑南春”、“五粮液”、“全兴”、“泸州”老窖特曲的商标及包装物,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

  真“宝洁”销售假“海飞丝”
  构成销售假冒商品罪
  冯圣伟原是广州某传播机构驻杭办事处的工作人员。2004年1月初至同年2月23日期间,冯在明知广州“陈大伟”、“倪壮”二人向其提供的洗发水为假冒宝洁(中国)公司生产的飘柔、海飞丝、潘婷等注册商标的情况下,先后七次向原广州宝洁公司驻杭外聘工作人员应红霞、谷琳琳销售货值约150余万元人民币的假冒宝洁(中国)公司生产的上述注册商标洗发水,并以每箱提成10-15元的方式,从中非法获利共计人民币7万余元。同期,应红霞、谷琳琳明知上述洗发水为假冒产品而先后七次共同将之销售给日化产品经销商黄某,应红霞、谷琳琳从中非法获利15万余元人民币。案发后,冯圣伟投案自首。

  点评
  被告人冯圣伟、应红霞、谷琳琳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而予以销售,销售金额巨大,其行为均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复制他人点歌软件
  构成侵犯著作权罪
  王红星、赵坤原系北京雷石世纪数字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雷石公司”)职员,负责软件的开发工作。2002年3月,二人从雷石公司辞职后,带走了雷石公司KTV点歌系统软件的源代码,欲继续从事该系统软件的开发和销售活动。2002年3月至2003年1月间,二人以营利为目的,将“雷石KTV宽带服务系统”软件稍加修改后复制安装盘,先后向西安云志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杭州新时空数字科技有限公司等七家公司销售该软件复制品,违法所得额共计11.9295万元。

  点评
  王红星、赵坤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他人计算机软件,违法所得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侵犯著作权罪。

  公司经理上演“无间道”
  侵犯商业秘密要判刑
  深圳市润天智图像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称润天智公司)于2001年4、5月先后聘任徐小清为副总经理,龚岷为机械开发部工程师。同年10月10日,润天智公司自主研制的“润天智超宽幅彩色数码喷绘系统V1.0”取得深圳市信息化办公室核发的软件产品登记证书。2002年4月间,时为沈阳市辽宁金龙电脑喷绘广告有限公司总经理的李明光通过业务关系认识徐小清后,即提议徐小清携带润天智公司的喷绘机生产技术资料前往其公司工作,并初步商议徐小清的报酬为年薪人民币30万或者公司20%的股份。之后,徐小清利用工作之便复制润天智公司喷绘机生产相关技术资料,并说服龚岷及该公司电子开发部工程师马少华一起前往沈阳为李明光的公司生产喷绘机。徐小清、龚岷及马少华三人未办理辞职手续即乘飞机前往李明光正在筹备的沈阳市辽宁柯宝科技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称柯宝公司),由徐小清将内含润天智公司喷绘机的相关技术资料的硬盘交给李明光。

  点评
  润天智公司经过立项、组织人员开发了“彩神”数码喷绘机“彩神”源代码的生产专有技术,该技术含有不对外公开、不为公众知悉的技术信息,且该技术信息通过生产、销售,能够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且润天智公司对其采取了保密措施,与公司人员签定了保密协议,因此,该技术属于商业秘密。三被告人盗用权利人的商业秘密进行生产活动,给润天智公司造成了实际损失,其行为均已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